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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和医学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附属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西交医人[2019]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㈠按照医学部《关于印发<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条件>的通知》(西交人[2014]36号)公布的医疗系列、研究系列及药、护、技系列等任职条件进行评聘。应聘者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学校《关于公布附属医院2014年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结果的通知》(西交人[2015]1号)所聘任的晋升副高人员满足本次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要求。
㈡校外应聘正高职务者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聘副高者不超过40周岁。
㈢学历和资历条件
1、正高级职务
⑴校外应聘者须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⑵校内应聘者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条件》规定执行。
2、副高级职务
⑴校外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专业学科的工作经历。
⑵校内应聘者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条件》规定执行。
㈣外语条件
能熟练运用英语或其它语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㈤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1970年以后出生应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者应具有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㈥近五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严重或多次违反学校、医院规定、制度或劳动纪律。
2、拒不承担医院安排的援外、援疆、援藏及对口支援任务者。
3、在职务聘任工作中有不正当行为或干扰聘任工作。
4、有伪造学历证明,谎报、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5、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6、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职工作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
7、违反学校其它规定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
二、业绩条件
应聘者除须满足上述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业绩条件。图书、财会、幼教、工程等系列应聘者参照药、护、技系列业绩条件执行。
三、聘任程序及工作安排: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
在医院OA系统上公布《关于2019年度第二附属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西交医人【2019】28号)。
2、本人应聘
2019年11月15日16时前应聘者提交申报材料以及《医疗工作量化表》、《教学质量评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提交材料清单详见医院OA)。
3、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业绩审核小组对应聘人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应聘人填报内容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并提请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评议。
4、材料公示
应聘者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全院教职工参阅、监督、提出意见。凡对应聘者被公示材料有异议的,可将反映问题发至jchsh2010@126.com或1209574950@qq.com,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将进行核实。
5、学术讲座
应聘者应在专家评议前在本院举行一次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30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学术讲座主要介绍应聘者所从事专业创新性研究。评议意见向专家评议组展示,供评委评议时参考。
6、医院评议推荐
⑴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答辩评议规则》,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⑵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医疗、教学量化考核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推荐聘任候选人。拟聘人选在医院公示后,按岗位设置限额向医学部报送拟聘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⑶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附属医院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业绩条件的推荐人选,将取消其聘任资格,所缺推荐人选不再递补。
⑷校外拟聘高级职务人选和校内拟聘正高级职务人选及破格晋升高级职务人选均须参加医学部组织的校级专家评议组答辩评议。
四、其他
㈠对于本次有突出医疗、教学业绩拟申报应聘主任医师者,其应聘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聘任程序等参照《关于2016年度附属医院医疗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特殊评议安排的通知》(西交医人【2016】19号)执行。
㈡对援藏、援疆、援外人员晋升条件要求:
1、援助时间1年及以上;
2、援助工作完成,被援助单位评议良好及以上;
3、业绩条件中医疗及教学条件均应符合所申报职务要求;
4、业绩条件中的科研要求不低于所申报职务要求的三分之二。
㈢1990年以前本科毕业者在申报主任医师职务时对指导研究生的要求为:“指导规培生或协助指导研究生”。
㈣应聘者选定相关岗位报名应聘后,在聘任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应聘岗位。
㈤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