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9-87679000(总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五路157号

邮编:710114

网址:www.2yuan.xjtu.edu.cn

国际版| 员工版| 进入旧版|

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9-01-15   作者:   责编:     来源:     阅读: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今年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请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拟报名考生正式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有关事项。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12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

       到人力资源部开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

              ↓

       现场确认


为了方便大家报名,经过与曲江人才交流中心沟通,我院201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西安曲江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相关人员到我院进行审核及现场确认,请大家按照要求准备确认材料。

二、填表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为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上传时必须符合报名管理系统要求,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   

2、确认考点:省直;  

3、单位所属:中央;   

4、单位性质:医疗卫生;

5工作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6、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 20190110日至2019123

  现场确认交材料时间20180121日、22日、23

    交材料地点:南院科教楼一层第三教室

 注:请参加考试人员严格按要求填写以上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须带材料:

  12019年首次报名新考生及2018年之前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需提交:

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以下含本科提供毕业证,博士、硕士须提供学位证);④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⑤执业证;⑥资格证;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制式证明,模版见附件)

 

22018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提交: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3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件姓名不符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别提示:

1.      所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好

2.      如有毕业证不慎丢失者,应及时补办,切不可造假,如提供虚假材料2年内不得报考。

三、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及陕西省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四、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毕业,可报考初级()资格;

     2.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初级()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初级()资格;

     3. 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取得初级()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初级()资格;

     4. 相应专业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报考初级()资格;

    (三)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取得初级()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取得初级()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取得初级()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初级()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博士学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19011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