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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8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6-13   作者:   责编:     来源:     阅读:

全院各学科系,相关教师:

接医学部通知,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的学科系及相关教师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并于6月20日前上报教务部邮箱:2yuanjwb@mail.xjtu.edu.cn。

联系人:王玲珠,电话:87678311

                                                       

教务部

                                          2018年6月13日

 

2018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推动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西交教〔2016〕11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8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中课程主讲教师。如果课程已有在线开放课程(含引用校外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如果课程没有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利用其他课程资源基于校内教学信息化平台开展教学方式改革。

二、    申报要求

    根据《办法》要求,混合式教学课程的见面课(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学时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理论学时的1/2,最终成绩中线下期末考试成绩占比不得少于30%。首次以该形式在校内开课,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开课教师需按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若有计划线上自学的时间不需要在教室面授讲课的,必须写明上课周次明细信息,保证排课信息准确,以免引起教学事故。

三、    其他事项

对于在校内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在学期末教务处将通过对比系统实施数据来确定课程的实施程度和成效。凡通过认定的课程,学校将根据《办法》规定对主讲教师(团队)承担课程教学的津贴实行奖励性核定,并纳入年终教学绩效考核指标。

请各教学单位汇总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22日前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成PDF版及Word原版)发送至邮箱minliu@mail.xjtu.edu.cn。

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82668307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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