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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7〕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凡在我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与认定,此项考试合格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员应以所在学院(中心)为单位集中报名考试。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我校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2)体检合格;(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条件:已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以下四类人员不在受理范围:(1)2017年5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2)兼职教学人员;(3)教辅人员;(4)非我校教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安排,本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采取先报名考试,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A3纸型正反印制)、《陕西省2017年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4月19日12:00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至109513759@qq.com。
2.考试费用:120元/人。
3.技能考试: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时间10-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申报人员应在2017年6月1日前备齐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体检表(见附件3,可持表自行前往校医院或西安市三甲医院体检);(4)申请人《2016—2017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单位鉴定盖章(附件4)。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对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认定:2017年6月底(预计时间),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具体网报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学历、学位审核关,及时为本单位专任教学人员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获得国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各单位要严把资格审查关,不得接受申请资料不齐全的申请。不得为本单位非教学人员和院外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发现并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 张滟 郭景华
联系电话:82656852 87678536
附件:
附件2:陕西省2017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