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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巩守平副书记被聘任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时间:2012-10-15   作者:党委宣传部   责编:     来源:     阅读:

? 9月24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西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暨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聘任大会。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副检察长王利民、吕惠平等,市人大李潘平以及市直机关部门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来自于西安市各区县的检察干警代表和新聘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会议。我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巩守平教授被聘任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

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基层社区等不同行业、不同党派、不同层面推选聘任90名各界人士组成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批人民监督员。本次聘任工作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举措,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为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建立合理的外部监督机制,对于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90名人民监督员将代表全市各界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赋予的职责,对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以及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不当行为以及违法违纪情况的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也可以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人民监督员也可以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纪委监察室 赵振峰

图:党委宣传部 屈姝利

责编:屈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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