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9-87679000(总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五路157号
邮编:710114
网址:www.2yuan.xjtu.edu.cn
全院各科室及相关科技人员:
学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精神,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相关规定,现开始征集2018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类别项目:
项目类型 | 二级类型 | 每项金额 | 执行期 |
重大项目培育类 | (一)重点研发培育 | 15万 | 2年 |
(二)国防重大项目培育 | 15万 | 2年 |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重点研发培育
用于支持在近期明确要申报国家各部委重大重点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基础及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1.项目执行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和拨付办法:15万元/项,二年执行期内按年分别拨付总经费的70%、30%。
3.申请必要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岗在编教师或专职研究员,具备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条件;
(2)申请人不超过58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职称;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4)申请人的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5)申请人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①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三等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及以上;
②近5年以内作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或课题目前已结题;
③具有二级教授及以上职称;
④担任过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主任;
⑤近两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4.考核
每年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拨款。
5.结题必要条件:
(1)项目执行期内,向科研院报备后承办1次及以上有本领域知名专家出席的重点研发拟申报项目研讨会;
(2)执行期内以我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次及以上,且至少1次进入项目视频答辩环节或执行期内申请人团队(以申请书中参加人员为准)获批重点研发计划课题2项及以上。
(二)国防重大项目培育
用于支持在近期明确要申报国防重大项目的研究。
1.项目执行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和拨付办法:15万元/项,两年执行期内按年分别拨付总经费的70%、30%。
3.申请必要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或专职研究员,同时不受限项规定约束,具备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国防重大项目的条件;
(2)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职称;
(3)申请人的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4)申请人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①近5年以内作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防重大项目、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项目;
②具有高级职称;
③担任过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主任;
4.考核
(1)每年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拨款;
(2)执行期内获得国防重大项目立项的项目可追加资助经费。
5.结题必要条件:
(1)执行期内以项目负责人申报1次以上国防重大项目并获得立项;或者执行期内提交了国防重大项目指南建议并被采纳;
(2)项目执行期内,向科研院报备后承办1次及以上有本领域知名国防专家出席的申报项目研讨会。
二、注意事项
1.各类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在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
2.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促进自然科学学术繁荣的实施办法》(西交科〔2017〕50号)要求,如获准立项,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平均每年举办1次以上校内学术沙龙活动,并在结题时提交相关活动证明。
3.如获准立项,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对于每年所拨经费,截至当年6月30日执行率不低于50%,截至9月30日执行率不低于75%,截至11月30日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如未达到执行进度要求,学校将有权收回未按要求执行部分。
4.以上注意事项将在申请书“签字和盖章页”以承诺书形式列出,立项后拒不承认该承诺书的项目申请人将通报批评,并终身取消其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资格。
5.申请书(模板见附件)纸质版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于左侧装订成册,申请者所在单位意见及盖章在医学部科技处王老师处(医学部行政楼203室)。完成相关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至科研院相应联系人。申请书电子版(签字盖章页须提交扫描版文件,其余页提交word版、扫描版均可)和用于佐证的附件材料(只需扫描关键页面)压缩后发至科研部邮箱:kejibu@mail.xjtu.edu.cn。
6.科研部接收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类)申请书
三、相关联系人及电话
科研院重大项目培育联系人:杨晔 电话:82665834 邮箱:yyang0131@xjtu.edu.cn
科研院国防重大项目培育联系人:沈利剑 电话:82664016 邮箱:xmb977@xjtu.edu.cn
医学部科技处联系人:闪星 电话:82657512 邮箱:shanxing@mail.xjtu.edu.cn
医学部科技处盖章联系人:王婷 电话:82657512
附件: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类)申请书.doc
科研部
2018年5月16日